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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1–P3 班主任及家長:年幼學生使用生成式 AI 的督導指引(四個情境、五條規則、家長一頁)

  • 學習階段P1-P3
  • 科目班主任及家長
  • 學習範疇應用人工智能的反思
  • 對應官方文件《中小學數字教育發展藍圖》 · 《中小學人工智能素養學習架構》 · 《中小學應用人工智能教學指南》 · 《小學資訊與創新科技課程框架》「人工智能初探」(試行版) · 教育局通函第 156/2026 號 · 教育局通函第 107/2026 號
  • 準備所需時間首次約 30 分鐘;每學期一次班主任課 30 分鐘;家長一頁隨家長信發出

四個情境寫明誰操作、誰在場、用幾分鐘;五條督導規則、家長一頁(三項可行、三項避免),加四項記錄與接口。十分鐘上限屬本資源建議,學校可自行調整。

一名沒有五官細節的香港小學生坐在淺木色矮桌前,桌上一個淺灰色平板平放、一支深紅色鉛筆;旁邊一位沒有五官的成人俯身坐在同一側,一隻手輕放在桌面;背後是空白牆與空白畫紙。
  • 所需器材可編輯的 Word 文件;四個情境與五條規則各一頁,可獨立影印;家長一頁單面影印,隨家長信發出
  • 版本1.0
  • 最後修改2026-11-03

小一至小三的學生不是縮小版的中學生:他們讀得懂工具給的答案,卻未必分得清那句話是誰寫的。督導的重點因此不在於准不准用,而在於每一次都有人陪着、有時間上限、用完有人問一句,而那一句有人記下來。

這個資源解決什麼問題

小學第一學習階段的 AI 課,最常見的並不是「用得太深」,而是四種沒有寫清楚的情況:

  • 示範變成半節課。 教師想示範一次,學生舉手問,於是示範了十五分鐘。下課鐘響,沒有人記得剛才那個答案其實是工具寫的。
  • 小組輪流用一個帳戶。 一組六人共用一部機,一個帳戶三個人先後登入;誰問了甚麼、誰看到甚麼,無人說得清。
  • 家長以為自己在陪。 家長坐在旁邊看自己的電話,學生自己在工具裡問了一條又一條;家長後來只記得「他很喜歡」。
  • 課後功課變成代筆。 工作紙派回家,學生把題目貼進去,抄回來的答案比他自己寫的整齊得多,於是教師按整齊程度給分。

這四種情況都不是態度問題,而是沒有人寫明三件事:誰操作、誰在場、用幾分鐘。本頁把這三欄補上,並加上五條規則、一頁給家長、四項記錄。

三件事要先寫清楚:

  1. 本頁的名稱(「督導指引」)、四個情境的分法、五條規則與家長一頁,屬本資源的建議,不是教育局規定。 教育局文件就第一學習階段寫的是學與教取向——示範與體驗、在教師的指導下初步接觸、避免過度使用與過早依賴——以及家校合作;並未規定督導表格、使用時數或家長同意書的格式。
  2. 「單次不超過十分鐘」屬本資源建議,不是教育局規定。 學校可按校情、班級人數與設備自行調整;調整之後,請在情境表與家長一頁上寫明實際分鐘數,讓教師與家長讀到同一個數字。
  3. 《小學資訊與創新科技課程框架》為試行版,中學階段沒有同等官方框架,本頁不適用中學。 試行版即尚未定稿,學校宜按校本情況調整;本頁的三個情境欄與五條規則,也只就小一至小三而寫。

目的

用完這份指引之後,學校能夠:

  1. 用四個情境(課堂示範、小組活動、家中使用、課後功課)把「怎樣用」寫成一張表,每格只有三欄:誰操作、誰在場、用幾分鐘。
  2. 用五條規則把四個情境的共同底線寫成五句可以核對的話,而不是一段原則。
  3. 用家長一頁把三項可行與三項避免講清楚,隨家長信發出,不另設回條、不收集學生姓名或相片。
  4. 用四項記錄留下「用過」的痕跡:一句班務日誌、一節班主任課、一頁家長的發出記錄、一個異常接口。
  5. 讓校內已有的五份文件只被列為接口:引用它們、不改它們的文字、不另立第二套。

這份指引以育人為本、科技為輔為前提,並以科技向善、育人為本、公平普及、前瞻創新四個原則為價值取向;它環繞人工智能素養的三個學習範疇而寫,本頁對應的是其中應用人工智能的反思一項。三個學習範疇是:人工智能的基本運作原理、人機溝通和協作、應用人工智能的反思。四組態度——慎思明辨、適時適用、人機協作、科技向善——在小一至小三最具體的樣子,就是課堂上那一句「剛才那個答案,你覺得是誰寫的」,以及教師聽完之後沒有替學生答。這份指引之所以是一份督導文件而不是一張使用許可,是因為這個年紀的學生需要的是有人在場,而不是一個開關。

使用步驟

檔案是一份 Word 文件,共六部分:頁首五項、四個情境、五條規則、家長一頁、四項記錄與接口、一頁校對清單。建議由課程統籌或班主任主導,先做一次 30 分鐘的共識,再於每學期一次的班主任課用 30 分鐘帶學生讀一次;家長一頁則隨家長信發出。

第一步:四個情境,只有四個

四個情境是固定分法,不增不減。每一個情境只填三欄:誰操作、誰在場、用幾分鐘。第四欄「一句核對」是給在場的人看的,不是給學生填的。

情境 誰操作 誰在場 用幾分鐘 一句核對
一 課堂示範 教師操作,用學校帳戶,投影給全班看 教師在場;學生只看,不操作 5 至 8 分鐘 「剛才那個答案是工具寫的,還是老師寫的?」
二 小組活動 學生在教師指導下輪流操作,一組一機,用學校帳戶 教師或教學助理在組內 10 分鐘 「你們改了哪一個字?答案有甚麼不同?」
三 家中使用 家長操作,或親子一同在旁操作 家長在場,不離座 10 分鐘 「剛才那樣問,答案有沒有奇怪的地方?」
四 課後功課 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於課堂內完成,不派回家獨自使用 教師在場 10 分鐘 「這一段是你寫的,哪一段是工具寫的?」

三點使用上的提醒:

  • 第四個情境在課堂內完成。 這個年紀的功課一旦帶回家,就沒有人知道學生問了甚麼、抄了多少;把它放在課堂最後十分鐘,教師看得見整個過程,也不需要家長在家執行規則。
  • 「用幾分鐘」是一個數字,不是一個範圍。 寫「十分鐘」就夠了;寫「十分鐘左右」等於沒有上限,學生與家長都會自行加時。
  • 一人一機做不到時,寧願減少人數,不要共用帳戶。 六人一機的組,改成三人一機分兩輪;共用帳戶會令紀錄對不上人,也令「誰問了甚麼」永遠說不清。

第二步:五條督導規則,只有五條

五條是固定數目,不增不減。每一條寫成一句可以當場核對的話,並寫明為甚麼。

規則 一句寫法 為甚麼
一 教師操作或學校帳戶 示範由教師操作;學生操作時用學校帳戶,不要求學生開設帳戶,也不要求在課堂上登記 帳戶由學校持有,事後才清理得到;學生的帳戶一旦開了,就跟着他升班
二 不輸入可識別資料 不輸入姓名、班別、學號、相片、地址、電話或家人的資料;需要示例時用虛構資料 這個年紀最常「順手」輸入的就是自己的名字與班別,因為工作紙上本來就有這幾欄
三 單次不超過十分鐘 一次連續使用以十分鐘為上限,時間到就停,不因為「快寫完」而延長 十分鐘是本資源的建議,不是教育局規定;寫成一個數字,在場的人才停得下來
四 每次用後一句核對 在場的人問一句,學生答一句,答案是「不知道」也算答了,記在班務日誌 核對的目的不是找出錯處,是讓學生知道答案要有人看過
五 異常即停並記錄 出現不當內容、令學生不安的對話、或懷疑輸入了個人資料,即時停止,寫一句,交班主任 停下來這一步,比事後解釋容易得多;一句記錄已經足夠交代

三點要補在規則頁下方:

  • 五條之中沒有一條寫「禁止使用」。 這個年紀的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接觸工具,是學習的一部分;要寫的是「在教師指導下」與「幾分鐘」,不是一個「不准」。
  • 第三條的十分鐘可以改,改了要寫出來。 學校如調至八分鐘或十二分鐘,請同時改情境表與家長一頁,三處寫同一個數字。
  • 第五條的「記錄」是一句,不是一份表格。 寫「某班小組活動中出現一段不適合的對話,已停用並通知班主任」就夠;細節依學校現行程序處理,不另設事故表格。

第三步:家長一頁,三項可行、三項避免

這一頁單面影印,隨家長信發出。它不解釋工具是甚麼,只寫家長在家可以做的三件事,與三件最好避免的事。

三項可行:

  1. 陪著看。 坐在同一張桌子,看同一個畫面;不需要懂操作,只需要在場。
  2. 先問後用。 用之前問一句「你想問它甚麼?」;用之後問一句「它的答案你信幾多?」
  3. 說出限制。 告訴孩子「它會寫得很肯定,但不一定對」,並且說明家裡的時間上限(與學校同一個數字)。

三項避免:

  1. 避免自行為孩子開設帳戶,或把孩子的相片上載。 這兩件事一旦做了,就很難收回;學校的帳戶已足夠課堂使用。
  2. 避免當補習老師。 家長的工作是陪着與問一句,不是把工具的答案再講一次;講第二次,孩子學到的是「答案有兩個版本」。
  3. 避免把生成的作品當成自己的作品。 交出去的作品要寫明哪一部分是自己寫的、哪一部分是工具寫的;這一欄由學生自己填。

家長一頁只有三項可行、三項避免,共六項,不增不減。頁上不設姓名、班別或相片填寫欄,也不設回條;需要回應的家長,依家長信上原有的聯絡方式聯絡。這一頁的措辭刻意沒有一句「不准」,因為這個年紀最需要的是「有人陪着」,而不是一條家規。

第四步:記錄與接口,四項

四項記錄,每一項都只有一句或一頁,不另設表格。

項 記甚麼 誰記 幾時
一 班務日誌一句 哪一班、哪個情境、幾分鐘、有無異常;不記學生姓名 在場教師 當日
二 班主任課一節 每學期一次,30 分鐘,帶學生讀四個情境與五條規則 班主任 每學期一次
三 家長一頁的發出 發出日期與班級;不記家長姓名,不收回條 班主任 隨家長信
四 異常記錄接口 一句描述,記入全校 AI 風險登記冊,依學校現行程序及法例要求處理 發現的同事 當日

與校內六份資源的接口,只列不改:家長溝通包說明本校整體的 AI 使用與同意安排,本頁只補上課堂內的三欄;學生 AI 使用守則及課室海報是小一至中六的通用版本,本頁是其在小一至小三的具體化;最少資料檢查表列出可與不可輸入的資料類別,本頁直接引用,不另列一份;全校 AI 風險登記冊及事故處理流程是唯一的異常記錄,本頁不另設表格;評估誠信政策處理中學的課業設計,本頁只在其界線之內處理小一的課後功課;「幻覺」追查是中學的多來源核實程序,本頁只在最後十分鐘示範一次「它的答案要有人看過」。以上六份的文字一律不改,數目與欄目亦不因本頁而增減。

第五步:小一至小三,與中學的分別

四個情境與五條規則只就小一至小三而寫。第一學習階段的取向是示範與體驗、在教師的指導下初步接觸、避免過度使用與過早依賴,所以本頁把「學生自己操作」放在小組活動與課後功課兩個情境之內,並且都要求教師在場。中學階段沒有同等的官方框架,學生自行操作、自行判斷的空間也不同,本頁不適用;中學請用校內的學生 AI 使用守則與評估誠信政策。

檢核要點

用之前與用之後,各核對一次:

  • □ 四個情境齊全,次序與本頁一致,沒有增加第五個。
  • □ 每個情境都寫明誰操作、誰在場、用幾分鐘,沒有一格留白。
  • □ 五條規則齊全,數目與本頁一致,沒有增加第六條。
  • □ 全份沒有一句「禁止使用」;需要限制的地方,一律寫「在教師指導下」。
  • □ 全份沒有出現具名商業工具、品牌或供應商名稱。
  • □ 全份沒有要求學生開設帳戶,也沒有要求在課堂上登記。
  • □ 全份沒有學生姓名、班別、學號或相片的填寫欄。
  • □ 家中使用與課後功課兩個情境,都寫明由誰在場。
  • □ 十分鐘上限的位置,已寫明「屬本資源建議,不是教育局規定」。
  • □ 如學校已調整分鐘數,情境表、規則頁與家長一頁三處寫的是同一個數字。
  • □ 家長一頁只有三項可行、三項避免,合共六項,沒有增減。
  • □ 家長一頁沒有回條,也沒有姓名或相片欄。
  • □ 四項記錄齊全,每一項都只有一句或一頁。
  • □ 異常記錄寫入全校 AI 風險登記冊,沒有另設事故表格。
  • □ 已寫明名稱、四個情境、五條規則與家長一頁屬本資源建議,並已寫出教育局文件就第一學習階段的學與教取向與家校合作。
  • □ 已寫明《小學資訊與創新科技課程框架》為試行版,中學階段沒有同等官方框架,本頁不適用中學。
  • □ 與六份資源的接口只被列出,其文字、數目與欄目均未改動。

附件

年幼學生使用生成式 AI 的督導指引(Word 文件,可編輯)

六頁,每頁可獨立使用:頁首五項(學習階段、科目、學習範疇、對應官方文件、準備所需時間)、四個情境(一頁)、五條規則(一頁)、家長一頁(單面,隨家長信發出)、四項記錄與接口(一頁)、校對清單(一頁)。學校可自行填寫班級、分鐘數與發出日期;文件中不設學生姓名、班別或相片欄。

官方文件參考

本資源庫所有資源均按《中小學人工智能素養學習架構》編寫,並屬《中小學數字教育發展藍圖》的政策範圍。

本資源對應:

  • 《中小學數字教育發展藍圖》(三摺頁,p.2):以科技向善、育人為本、公平普及、前瞻創新為四大原則;本頁把「誰在場」放在育人為本之下——同一個班別的每一個學生,都應該得到同樣有人在場的十分鐘。
  • 附篇一:《中小學人工智能素養學習架構》(p.1-4):訂出三個學習範疇;本頁只對應其中「應用人工智能的反思」,因為小一至小三能夠做到的反思,是「這句話是誰寫的」,而不是評估工具的限制。
  • 附篇二:《中小學應用人工智能教學指南》(p.2-4):教師的專業把關與合規守法、安全學習;本頁的五條規則即這一節在小一至小三的具體安排。(pp.2-2 至 2-5)七項原則以育人為本、科技為輔為首;本頁據此把教師放在操作位置,把工具放在輔助位置。
  • 《小學資訊與創新科技課程框架》「人工智能初探」(試行版):第一學習階段以示範與體驗為主,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初步接觸人工智能,避免過度使用與過早依賴;本頁四個情境的三欄,就是這三句的落地方式。此框架為試行版,尚未定稿,學校宜按校本情況調整。
  • 教育局通函第 156/2026 號(附錄一第 3 節):堅持專業把關;「示範由教師操作」與「每次用後一句核對」據此訂定。(附錄一第 4 節)關注學生身心健康、培養適當使用數字工具的習慣;十分鐘上限與「異常即停」據此訂定,惟分鐘數屬本資源建議。
  • 教育局通函第 107/2026 號(第 4 段):把數字教育納入學校發展計劃及/或學校周年計劃,並以自評循環持續檢視;本頁的四項記錄,是這個循環在班務層面的一份證據。

學習範疇:應用人工智能的反思

官方文件頁面:https://www.edb.gov.hk/tc/edu-system/primary-secondary/applicable-to-primary-secondary/it-in-edu/debp.html

本頁為 Beets 獨立製作的教學資源,並非 EDB 官方文件。本頁的名稱「督導指引」、四個情境的分法、五條規則與家長一頁,屬本資源建議,不是教育局規定;教育局文件就第一學習階段寫的是學與教取向(示範與體驗、在教師的指導下初步接觸、避免過度使用與過早依賴)與家校合作,並未規定督導表格或使用時數。單次十分鐘上限屬本資源建議,不是教育局規定,學校可自行調整並在頁面寫明。所依據的《小學資訊與創新科技課程框架》人工智能部分屬試行版,中學階段沒有同等官方框架,本頁不適用中學。本頁不提供法律或個人資料合規意見;涉及個人資料的事項,依學校現行程序及法例要求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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