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1–S6 全科/跨科:圖書館及自學 AI 資源與督導計劃(四類資源、三個時段、五條使用規則)
- 學習階段P1-S6
- 科目全科/跨科
- 學習範疇人工智能的基本運作原理/人機溝通和協作/應用人工智能的反思
- 對應官方文件《中小學數字教育發展藍圖》 · 《中小學人工智能素養學習架構》 · 《中小學應用人工智能教學指南》 · 教育局通函第 156/2026 號 · 《中國語文課程指引(小一至小六)》(2023) · 《音樂科課程指引(小一至中六)》(2024) · 《小學資訊與創新科技課程框架》(試行版)
- 所需時間首次設定約 60 分鐘;每學期一頁使用記錄約 15 分鐘;督導表與規則頁各印一次即可
四類資源、三個時段與五條使用規則:圖書館提供甚麼、幾時開放、由哪個崗位當值、學生用完之後留下甚麼;另附每學期一頁使用記錄,只記類別與次數,不記名。

- 對象教師
- 主題校本 AI 教育規劃
- 所需器材可編輯的 Word 文件;A3 或 A4 放大列印(規則頁可放大張貼);圖書館指定時段的當值安排
- 版本1.0
- 最後修改2026-10-31
圖書館是校內少數由學生自己決定「用幾久、用來做甚麼」的地方,所以它需要的不是多一套守則,而是三件事講清楚:誰在場、幾時可以用、用完之後留下甚麼。
這個資源解決什麼問題
學校批准了工具、也寫好了使用政策之後,圖書館通常被當成「另一個可以用的地方」:電腦、平板、耳機都放在那裏,學生小息、午休、放學後自己走進去用。三種情況最常見:
- 時段混在一起。 課堂借用、午休、放學後自學全部當成同一件事,於是「上課時由教師負責」被延伸成「圖書館總有人看着」,而實際上某些時段根本沒有同事在場。
- 當值沒有寫清楚。 有同事當值,但沒有人說過當值期間不能離開,也沒有人說過學生在館內遇到可疑的生成內容應該找誰。結果是學生找最近的成年人,而那位同事不知道自己在這套安排裡的角色。
- 記錄寫成監察。 為了「有紀錄可交代」,圖書館開始記「哪個學生、幾點、用了甚麼、問了甚麼」,一份使用統計變成一份學生活動名單。這既超出需要,也令學生不願使用。
本頁只做三件事:四類資源、三個時段、五條規則,另加一頁每學期使用記錄。
兩件事要先寫清楚:
- 本頁的名稱、「四類資源」與「三個時段」的分法,屬本資源的建議,不是教育局規定。 教育局就學校使用 AI 工具提出要求,但沒有規定圖書館的資源分類或開放時段;學校可按校情調整。
- 本頁不出現任何具名商業工具、品牌或人名。 工具由學校按校內已批准的清單填寫;當值一律寫崗位,不寫姓名。
目的
用完這份計劃之後,學校能夠:
- 用四類資源講清楚圖書館提供甚麼、不提供甚麼,包括哪一類只寫類別、不寫品牌。
- 用三個時段分清「誰負責」:課堂內由任教教師負責,指定時段由當值同事負責,在家自學由學校批准的工具與帳戶界定範圍。
- 用五條規則讓學生在館內即時知道可以做甚麼、不可以做甚麼,不必翻學生手冊。
- 用每學期一頁記錄,令覆檢有數字可用,同時不記名、不記個別學生的使用內容。
- 令事故有既定寫法:涉及個人資料或帳戶的,一律依學校現行程序及法例要求處理,並記入全校 AI 風險登記冊。
這份計劃以育人為本、素養為先、應用導向、智能向善為價值取向,並環繞人工智能素養的三個學習範疇(人工智能的基本運作原理、人機溝通和協作、應用人工智能的反思)而設計。它之所以是一份政策文件而不是場地守則,是因為圖書館是校內唯一一個「學生自己主導使用」的空間:這裡的規則,實際上就是學校對「學生能否自行判斷何時用、用幾久、用完怎樣收」的立場。慎思明辨、適時適用、人機協作、科技向善這四組價值觀,在圖書館最具體的樣子,就是一個學生走進來,知道幾時可以問、幾時應該自己先想,離開時知道自己留下了甚麼。
使用步驟
檔案是一份 Word 文件,共四部分:四類資源清單、三個時段與督導表、五條使用規則(可放大張貼)、每學期一頁使用記錄(可獨立影印)。建議由圖書館主任與課程統籌共同設定一次,之後每學期只更新記錄頁。
第一步:四類資源,只有四類
四類是固定分法,不增不減。每一類只寫類別與用途,不寫品牌。
| 類 | 類別 | 寫甚麼 | 不寫甚麼 |
|---|---|---|---|
| 一 | 學校已訂閱並批准的工具 | 校內已批准清單上的訂閱工具,按類別寫(例如寫作輔助、圖像生成、語音練習),並寫明由學校帳戶登入 | 不寫品牌名稱、不寫訂閱金額、不寫帳戶資料 |
| 二 | 免費而學校批准使用的工具 | 同樣按類別寫,並寫明仍須以學校帳戶登入,並受同一套規則約束 | 不寫網址、不寫品牌;「免費」不等於「可以自行使用」 |
| 三 | 不准在校內使用的類別 | 只寫類別,不寫品牌(例如未經學校批准的生成工具、需要個人帳戶登記的工具、可自行上載相片或錄音的工具) | 不寫任何品牌名稱,也不寫「聽講某某很好用」之類的說明 |
| 四 | 硬件與環境 | 可借用的裝置、耳機、列印與儲存安排、座位與安靜區的安排 | 不寫型號、不寫採購資料 |
兩點使用上的提醒:
- 第三類只寫類別,是刻意的。 寫品牌會令名單隨着產品更新而過時,也會令學生以為「除了這幾個品牌,其他都可以」。寫類別,學生判斷的是「這一類我可不可以」,而不是「這一個 app 在不在名單上」。
- 第四類要寫到「用完之後」。 耳機放回哪裏、下載的檔案在哪裏清除、列印誰付——這幾件事不寫清楚,前線同事就要每次自行決定。
第二步:三個時段,各有各的負責人
三個時段是固定分法。每個時段只寫「誰負責、做甚麼、不可以做甚麼」。
| 時段 | 誰負責 | 做甚麼 | 不可以 |
|---|---|---|---|
| 課堂內借用 | 任教教師 | 教學使用由任教教師負責:教甚麼、用哪一類、幾時停,都由教師決定;圖書館只提供場地與學校帳戶 | 圖書館不代教師監督課堂使用,也不代教師決定用哪一類工具 |
| 午休及放學後指定時段 | 當值同事(指定時段) | 指定時段內有同事當值;當值期間不離場;學生遇到可疑生成內容或帳戶無法登出,即由當值同事按學校程序處理 | 沒有當值同事的時段,不開放使用;當值同事不在場時,學生不得自行開機 |
| 在家自學 | 學生與家長 | 只准使用學校已批准的工具與學校帳戶;完成後登出 | 不開放未經批准的免費工具;不以個人帳戶登入;不把學校帳戶借給家人使用 |
三點使用上的提醒:
- 「當值期間不離場」要寫在督導表上,不只是口頭交代。 這是三個時段之中唯一可以即時核對的一項:學生走進來,看得到有沒有人在。
- 指定時段要寫明是哪幾段。 「午休及放學後」不是一個時段,是一組時段;學校須自行寫上實際時間,並在學期初公布。
- 在家自學不是「圖書館的延伸」,而是另一種安排。 它的界線由「學校批准的工具與學校帳戶」界定,而不是由「學生家中有沒有」界定。
第三步:五條使用規則(圖書館版)
五條規則固定,寫在規則頁上,可放大影印張貼。
| 條 | 規則 | 為甚麼 |
|---|---|---|
| 一 | 只用學校帳戶登入,並於用後登出及清除下載檔案 | 借用是有限時的:帳戶留在機上、檔案留在桌面,下一位使用者就會接手上一位的紀錄 |
| 二 | 不輸入自己、同學或家長的個人資料 | 姓名、班別、相片、電話、地址、成績,一律不輸入;需要舉例就用代號 |
| 三 | 功課內 AI 生成部分要標明 | 標明哪一部分用了工具、用來做甚麼;不標明就當作自己原創 |
| 四 | 不在館內高聲朗讀對話或播放生成語音;需要聽用耳機 | 圖書館是安靜空間,也是共用空間;用耳機是為了別人,也是為了自己專心 |
| 五 | 遇生成內容可疑或帳戶無法登出,即通知當值同事 | 這兩種情況學生自己解決不了,也不應該由學生自行嘗試解決 |
與課室版的分工: 本頁是圖書館版;《學生 AI 使用守則及課室海報套裝》是課室版。五條之中,第二、三條與課室版一致(不輸入別人的資料、標明 AI 生成部分);其餘三條不同,差別分別落在時段(第一條:借用時登入、離場前登出並清除下載檔案)、使用環境(第四條:館內安靜、需要聽用耳機)與當值(第五條:找當值同事處理)。此外本頁另設每學期一頁使用記錄,課室版沒有——這是兩份文件在記錄上的分別。
第四步:每學期一頁使用記錄,只有三欄
記錄頁一頁,可獨立影印。三欄,只有三欄:
| 欄 | 填甚麼 | 不填甚麼 |
|---|---|---|
| 工具名稱 | 校內已批准工具的名稱(由學校填寫;本頁不列品牌) | 不填帳戶名稱、不填學生姓名 |
| 使用人次約數 | 約數,例如「約 30 人次」 | 不逐次記錄、不記時間、不記班別 |
| 事故一句 | 一句話寫發生了哪一類事故;涉及個人資料或帳戶的,寫「依學校現行程序及法例要求處理」 | 不寫學生姓名、不寫對話內容、不寫經過 |
三條界線,缺一不可:
- 只記類別與次數,不記名、不記個別學生的使用內容。 記錄要回答的是「哪一類工具用得多、哪一類事故會出現」,不是「誰用過」。
- 不得寫成學生監察。 一份記了姓名、時間與對話內容的紀錄,無論用途多正當,讀起來就是監察。學生知道被逐次記錄,會選擇不用,而不用是最難在覆檢時看出來的結果。
- 「事故一句」是一句,不是一份報告。 它的作用是提示下一個學期要注意哪一類情況,不是完整的處理紀錄;完整的處理紀錄在校內既有程序裡。
第五步:事故怎樣寫
涉及個人資料或帳戶的事故,一律寫「依學校現行程序及法例要求處理」,並寫明記入全校 AI 風險登記冊。三點固定:
- 本頁不寫通報機構名稱、日數或時限。 這些屬學校現行程序與法例要求,寫在這一頁只會隨法例更新而過時,也容易被讀成「本頁的規定」。
- 不另設第二套事故表格。 校內只用一份事故紀錄(見《全校 AI 風險登記冊及事故處理流程》),圖書館發生的事故記入同一份,不另開表格。
- 可/不可輸入工具的資料清單,直接引用《教職員資料處理須知》,本頁不另列。 同一份清單在兩個地方有不同的寫法,前線同事就會問「依邊份」。
第六步:與校內其他文件的分工
各做一段,不互相代替:
- 學生 AI 使用守則及課室海報套裝:課室版,六條守則;本頁是圖書館版,五條。
- 教職員資料處理須知:可/不可輸入工具的資料清單;本頁直接引用,不另列。
- 全校 AI 風險登記冊及事故處理流程:事故記入同一份;本頁不另設表格。
- 校本 AI 使用政策範本:政策層的允許與不允許;本頁是執行層,說明在圖書館怎樣落地。
- AI 工具評選及採購評分表:決定哪些工具進入已批准清單;本頁只寫四類資源,不評價工具。
- 課程進度 AI 素養對應表:哪一個單元承載哪一項學習元素;本頁不管課程編排。
第七步:小學與中學的分別
《小學資訊與創新科技課程框架》人工智能部分屬小學階段試行版,小二設有提醒學生使用規則的課題;本頁的小學用法按此編排。中學階段沿用同一組用語,但沒有同等的官方框架;中學的圖書館版只以《中小學應用人工智能教學指南》與教育局通函為依據,不可以寫成「教育局規定」。試行版即尚未定稿,學校宜按校本情況調整。
檢核要點
計劃設定完成後,逐項核對:
- □ 四類資源齊全,次序與本頁一致,沒有增加第五類。
- □ 第三類只寫類別,全份沒有出現任何具名商業工具或品牌。
- □ 第四類寫到「用完之後」:耳機歸還、檔案清除、列印安排。
- □ 三個時段齊全,每個時段都寫明「誰負責」。
- □ 課堂內借用寫明由任教教師負責,圖書館只提供場地與帳戶。
- □ 午休及放學後寫明是指定時段、有同事當值、當值期間不離場;沒有當值的時段不開放。
- □ 在家自學寫明只准使用學校已批准的工具與學校帳戶。
- □ 五條規則與本頁一致,沒有增加第六條。
- □ 已寫明五條之中三條與課室版不同,並指出差別在時段、使用環境與當值。
- □ 記錄頁只有三欄,並寫明只記類別與次數、不記名、不記個別學生的使用內容。
- □ 記錄頁已寫明不得寫成學生監察。
- □ 事故寫法已寫明「依學校現行程序及法例要求處理」,並記入全校 AI 風險登記冊。
- □ 全份沒有寫出通報機構名稱、日數或時限,也沒有另設第二套事故表格。
- □ 資料處理清單直接引用《教職員資料處理須知》,沒有另列一份。
- □ 當值一律寫崗位,全份沒有出現人名。
- □ 已寫明名稱、四類資源與三個時段的分法屬本資源建議,不是教育局規定。
- □ 已寫明小學框架人工智能部分屬試行版、中學階段沒有同等的官方框架。
附件
圖書館及自學 AI 資源與督導計劃(Word 文件,可編輯)
四頁,每頁可獨立使用:四類資源清單(一頁)、三個時段與督導表(一頁,含時段、負責崗位、當值安排與核對欄)、五條使用規則(一頁,字體放大,可放大影印張貼)、每學期一頁使用記錄(三欄,可獨立影印)。學校可自行填寫時段、崗位與工具名稱。
官方文件參考
本資源庫所有資源均按《中小學人工智能素養學習架構》編寫,並屬《中小學數字教育發展藍圖》的政策範圍。
本資源對應:
- 《中小學數字教育發展藍圖》(三摺頁,p.1):就資源與配套提出方向;本頁的四類資源,就是把「學校提供甚麼」寫成一張可以核對的清單,而不是一句「圖書館有設備」。
- 附篇一:《中小學人工智能素養學習架構》(p.1-4):訂出三條學習範疇與四個學習階段的進程;本頁按三條學習範疇設計,圖書館的角色是讓學生有機會自己主導一次使用。
- 附篇二:《中小學應用人工智能教學指南》(pp.2-2 至 2-5):以教學需要為先、處理學習數據、教師的專業把關;三個時段的分工與五條規則據此訂定。
- 教育局通函第 156/2026 號(附錄一第 4 節):關注學生身心健康、培養適當使用數字工具的習慣;第四條規則(館內安靜、需要聽用耳機)與記錄頁「只記次數、不記名」的界線,據此訂定。(附錄一第 3 節)堅持專業把關;課堂內借用由任教教師負責、指定時段由當值同事負責,即這一節在圖書館的具體安排。
- 《中國語文課程指引(小一至小六)》(2023)(第 4 節:學校圖書館資源):就學校圖書館的資源與運用提出課程層面的要求;本頁按此把圖書館的 AI 資源視為課程資源的一部分,而不是課外活動的場地。
- 《音樂科課程指引(小一至中六)》(2024)(第 4.6 節):就本科的資源與學習環境提出要求;本頁只據此確認一點:圖書館的工具與硬件要能服務科目的學習活動,所以第四類把「硬件與環境」與「工具」分開列。本頁不引述這兩份課程指引的其他內容。
- 《小學資訊與創新科技課程框架》(試行版)(人工智能部分):小二設有教師提醒學生使用規則的課題;本頁的小學用法與規則頁按此編排。此框架屬小學階段試行版。
學習範疇:人工智能的基本運作原理/人機溝通和協作/應用人工智能的反思
本頁為 Beets 獨立製作的教學資源,並非 EDB 官方文件。本頁的名稱、「四類資源」與「三個時段」的分法屬本資源建議,不是教育局規定,學校可按校情調整。涉及個人資料或帳戶的事故,依學校現行程序及法例要求處理,並記入全校 AI 風險登記冊;本頁不代替學校的資料外洩、投訴或人事程序,亦不提供法律意見。所依據的《小學資訊與創新科技課程框架》人工智能部分屬試行版,中學階段沒有同等的官方框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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